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
应急管理部北戴河康复院
(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
2020年9月
一、概况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
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 |
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郭玉梅 |
地址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保二路13号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300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 |
主要环保设施名称、数量 |
1台一体化设备 |
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
正常 |
主要产品名称 |
综合性疗养院 |
主要生产原料 |
/ |
设计生产能力 |
70m3/d |
实际生产能力 |
70m3/d |
全年平均生产负荷 |
75% |
年运行时间 |
63天,一天24小时 |
2、编制依据
1、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 环发[2013]81号;
2、《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
3、省、市环保部门关于企业自行监测文件;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5、《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
6、《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
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
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9准》GB14554-93
10、《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1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
12、秦皇岛市2019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指导意见
3、项目工艺流程图、主要污染源、污染处理和排放流程示意图
4、污染产生环节及处理措施
污染源 |
污染工序 |
主要污染因子 |
治理措施、排放去向 |
检测频次 |
废气 |
恶臭排气筒 |
氨气、硫化氢 |
8m高排气筒 |
季测 |
厂界 |
氨气、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甲烷 |
厂界 |
季测 |
|
饮食油烟 |
饮食油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年测 |
|
废水 |
废水 |
阴离子活性表面剂、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氨氮、pH值、色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总余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总氰化物 |
排入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 |
季测 |
噪声 |
设备运行及污水、废气治理 |
Leq(A)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震基础,风机安装消声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 |
季测 |
固废 |
污泥送往秦皇岛市徐山口危废处理有限公司 |
/ |
二、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频次、执行标准及限值、监测仪器
1.废气排放口
污染源类别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执行标准 |
限值 |
手工监测频次 |
手工测定方法 |
监测仪器 |
有组织废气 |
DA001 |
油烟排放口 |
排气量 |
秦皇岛市2019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指导意见 |
/ |
/ |
/ |
/ |
油烟 |
1.0mg/m3 |
1次/年测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应用金属滤筒 收和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的采样及分析方法 GB18483-2001 |
自动烟尘 烟气测试仪 红外分光测油仪 |
||||
非甲烷总烃 |
120mg/m3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
自动烟尘 烟气测试仪 采样箱 气相色谱仪 |
|||||
颗粒物 |
5.0mg/m3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
自动烟尘 烟气测试仪
电子天平 |
|||||
DA002 |
恶臭排气筒 |
氨 |
|
4.9kg/h |
1次/季测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硫化氢 |
0.33kg/h |
固定污染源 硫化氢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版)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污染源类别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执行标准 |
限值 |
手工监测频次 |
手工测定方法 |
监测仪器 |
无组织废气废气 |
厂界 |
厂界 |
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
1.0 mg/Nm3 |
上风向布设一个点,下风向布设3个点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4-200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硫化氢 |
0.03 mg/Nm3 |
固定污染源 硫化氢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版)0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臭气浓度 |
10 无量纲 |
GBT 14675-1993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 |
|||||
甲烷 |
1% |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
气相色谱仪 |
|||||
氯气 |
0.1 mg/Nm3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HJ/T 30-199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2. 废水排放口
污染源类别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执行标准 |
限值 |
手工监测频次 |
手工测定方法 |
监测仪器 |
废水 |
DW 001 |
废水排放口 |
pH值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6-9 无量纲 |
1次/季测 混合采样 至少3个混合样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6920-1986 |
便携式pH计 |
悬浮物 |
20mg/L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1989 |
鼓风干燥箱 电子天平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0mg/L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
生化培养箱 溶解氧测定仪 |
|||||
化学需氧量 |
60mg/L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
酸式滴定管 |
|||||
粪大肠菌群 |
100MPN/L |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HJ/T 347-2007 |
恒温恒湿箱 |
|||||
阴离子活性表面剂 |
5mg/L |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7494-1987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色度 |
30倍 |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铂-钴比色法》 |
比色管 |
|||||
氨氮 |
15mg/L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石油类 |
5mg/L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
红外分光测油仪 |
|||||
动植物油 |
5mg/L |
|||||||
总余氯 |
2-8mg/L |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HJ 585-2010 |
滴定管 |
污染源类别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执行标准 |
限值 |
手工监测频次 |
手工测定方法 |
监测仪器 |
废水 |
DW 001 |
废水排放口 |
总氰化物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0.5mg/L |
1次/季测 混合采样 至少3个混合样
|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沙门氏菌 |
不得检出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B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GB18466-2005 |
生化培养箱 生物安全柜 |
|||||
志贺氏菌 |
不得检出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中志贺氏菌的检验方法GB18466-2005 |
生化培养箱 生物安全柜 |
|||||
流量 |
/ |
/ |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92-20027.3.1 流速仪法 |
流速仪法 |
3. 厂界
污染源类别 |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 名称 |
执行标准 |
限值 |
手工监测频次 |
手工测定方法 |
监测仪器 |
噪声 |
厂界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昼间:55dB(A) 夜间:45dB(A) |
1次/季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多功能声级AWA6228 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三、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进行质量控制。
采样负责人在接到采集任务后制定采样计划,充分了解该监测任务的目的和要求,及时调查和了解采样点周围情况,熟悉采样方法,了解不同参数所对应的采集容器和选取正确的固定剂(现场加),根据任务量合理规范路线安排采样工作开展,保证样品代表性。实验室接到样品后,按照监测方案中要求的分析方法进行样品分析,在分析过程中保证质量控制措施能够有效实施。
3.1废水样品
采样人员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水质采样样品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及《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3-2009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合适的容器和固定措施(如添加固定剂、冷藏、冷冻等)进行样品采集和保存,我公司按照水样类别将采水器和样品瓶(塑料桶)也进行分类,生活饮用水、地表水、废水分别独立使用,这样可以有效控制不同水源的交叉污染。防止样品污染和变质。样品采集和保存方式见表3-1。
根据每个检测指标分析标准中具体要求开展做现场空白和实验室空白,现场空白和实验室空白结果应符合检测结果验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现场空白是指在废水采样现场以纯水作样品,按照测定项目的采样方法和要求,与样品相同条件下装瓶、保存、运输、直至送交实验室分析。运输空白是指以纯水作样品,从实验室到饮用水采样现场又返回实验室,可用来测定样品运输、现场处置和贮存期间或由容器带来的可能沽污。
表3-1废水样品采集和保存方式
项目 |
采样容器 |
保存剂及用量 |
保存期 |
采样量mL |
洗涤次数 |
悬浮物 |
G、P |
/ |
14d |
500 |
I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溶解氧瓶 |
/ |
12h |
250 |
I |
动植物油 |
G |
盐酸pH<2 |
7d |
250 |
II |
色度 |
G、P |
/ |
12h |
250 |
I |
石油类 |
G |
盐酸pH<2 |
7d |
250 |
II |
阴离子活性表面剂 |
G、P |
盐酸pH<2 |
2d |
500 |
IV |
pH值 |
G、P |
/ |
12h |
250 |
I |
氨氮 |
G、P |
用H2SO4酸化 |
24h |
250 |
I |
粪大肠菌群 |
G(灭菌) |
取氯化或溴化过的水样时,所有的样品瓶在消毒之前,每125mL加入0.1mL10%的硫代硫酸钠 |
4h |
/ |
/ |
总余氯 |
P |
避光 |
5min |
500 |
/ |
化学需氧量 |
G、P |
盐酸pH<2 |
2d |
500 |
I |
总氰化物 |
G、P |
加氢氧化钠到pH大于等于9 |
7d |
250 |
I |
(2)样品管理员在接到样品后将每个样品贴上编码(密码样)后流转至实验室,分析人员领取样品后,根据监测标准要求按保存期、保存环境、保存条件和有效期等进行保存,符合要求的样品方可开展监测。按照每个参数的标准要求第一时间进行样品的分析,分析样品时同时做实验室空白、每10%的样品做一组平行样、标液进行标准曲线单点校准、质控样等相关质控措施。
实验室空白:空白分析的目的在于估计样品中被测物质以外的各种因素如器皿、试剂、仪器等的分析响应信号值,然后从检测结果中扣除空白值,作为必要的校正。空白值影响检测方法的检出限和检出下限,同时也影响检测结果的重现性,对低浓度样品测定的准确度影响也很大。例如纯水容易吸收空气中的挥发性组分,例如氨、二氧化碳、盐酸和硝酸以及汞的蒸气等,所以,在测定这些项目时,应特别注意纯水空白值。空白值不应很大,否则扣除时会引起较大的误差。通常在被测组分最低定量值的1/10以下,再高也只能在1/3以下,否则就应引起注意。当空白试验所得结果偏离正常值时,应全面检查试剂、纯水的空白,量器及容器用具的污染情况,测量仪器的性能及环境状况等。每批次样品中每个检测项目分别进行实验室空白分析保证实验室中器皿、试剂、仪器等因素不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
实验室平行:每批次样品抽取10~20%的样品进行平行双样测定,当样品量低于10个的时候,至少要对本批次中一个样品进行平行测定。平行样测定结果应符合检测结果验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平行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方法的室内精密度,根据其结果可判断有无大的误差,可用于减少随机误差。平行样分析一般采用相对偏差:
(X1和X2为同一水样两次平行测定的结果)来评价结果的精密度,一般不得大于标准分析方法规定的相对标准偏差的两倍。饮用水检测中不同浓度平行样分析结果的相对偏差最大允许参考数值见表9-2。
表3-2平行样分析结果的相对偏差最大允许参考数值
标液进行标准曲线单点校准或实验室质控:单点校准和实验室质控是实验室判断自身检测能力的重要技术依据,在各检测指标中,在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校准曲线时,确保工作曲线能够满足项目检测需求;在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质量控制时,测定结果满足有证标准物质测定范围要求,使检测结果真实可信。获得校准曲线或标准检查点结果应符合检测结果验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废水样品中五日生化需氧量采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质量控制,检测结果满足有证标准物质证书中结果测定范围规定。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质控部根据实验室质量体系要求对部分检测指标以如下方式之一进行抽查,以评估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和精密度:人员比对;方法比对;仪器比对;加标回收;留样复测;盲样考核。
人员比对:人员比对是不同的检测人员采用相同的仪器设备对同一样品进行平行测定,该方法能够发现由于个人操作所引起的误差。
方法比对:方法比对是同一个项目采用具有可比性的不同分析方法进行测定,若结果一致,表明分析质量可靠。
仪器比对:仪器比对则是指同一位检测人员采用同类型但不同编号的仪器设备对同一样品进行的平行测定,该方法能够及时发现设备是否处在合格使用状态,其检定/校准的准确度是否仍然保持。
加标回收:加标样分析用来评价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加标回收,以水质分析为例:每批水样应随机抽取10%-20%的样品进行加标回收分析。在饮用水检测中,一般是直接加标,为不使基体被稀释,通常使用浓溶液和小体积,但溶液过浓或体积过小又会引进容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吸量时的随机误差,所以要予以注意。若水样的本底浓度较高,加标后的总浓度不应超过所用方法上限的90%。若有些检测指标的浓度在微量甚至痕量的范围,如铅、锅、汞和硒等,或者有些检测指标经常未检出,如六价铬、氰化物和挥发酚等,由于加标量与本底浓度相差悬殊,会出现加标回收率偏差较大的情况。所以除非适当提高样品浓度,否则这些指标不适合用加标分析。
留样复测:留样复测主要是重复检验,用于监控人员对某样品或某项参数的测定重复性的控制是否满意。
盲样考核:盲样考核是对分析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从密码样开始,通过检测结果反应实验室检测过程的准确度。
3.2废气样品
(1)废气依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及《固定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技术规范要求,废气监测采用相关排放标准中配套的监测方法,采样前进行流量校正,保证采样系统不漏气;按规范要求设置监测点位及采样频次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废气样品包含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饮食油烟、臭气浓度。样品采集和保存方式见表9-3。
表3-3废气样品采集和保存方式
项目 |
耗材 |
保存方式 |
保存期 |
颗粒物 |
低浓度采样头/滤膜 |
密封 |
/ |
非甲烷总烃 |
气袋 |
密封 |
48h |
饮食油烟 |
滤筒 |
密封 |
尽快 |
臭气浓度 |
气袋 |
密封 |
24h |
氨 |
吸收液 |
密封 |
尽快 |
硫化氢 |
吸收液 |
密封 |
尽快 |
臭气浓度 |
气袋 |
密封 |
尽快 |
氯气 |
吸收液 |
密封 |
尽快 |
3.3噪声
(1)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及本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中相关规定开展噪声测量工作,噪声测量前后用标准声源对噪声计进行校准,监测前后校准值差值不得大于0.5dB。
声级计测量前后均经标准声源校准且合格,测试时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5.0m/s。
3.4其他
(1)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测试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分析测量与数据处理、报告等监测工作的全过程均按国家标准进行。所有环节记录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实验室分析测量严格按照本公司《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进行,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2)参加本项目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监测所用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四、自行监测结果公布
(一)公布方式
1、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向区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自行监测信息,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2、企业通过公告栏的方式公开自行监测信息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三)公布时限
1、公司基础信息应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时,五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每年一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五、检测点位示意图